法学院与红桥区人民法院举行大学生志愿者参与诉讼服务活动签约启动仪式

来源:法学院  作者:王璐  编辑:张孟凯  发布时间: 2019-05-17 浏览数:

5月17日上午,法学院与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大学生志愿者参与诉讼服务活动签约启动仪式在红桥区人民法院举行。红桥区人民法院院长刘莉、副院长李宝新、研究室党支部书记南宝龙及各民庭庭长出席活动,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王璐代表学院参加活动。

选聘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法院诉讼服务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的具体举措。在校大学生参与法律实践,通过完成纠纷解决方式的释明、引导、分流,程序性事项咨询,诉讼风险提示,指导当事人使用自助设备及准备诉讼材料等工作,提前了解基层法院工作内容,不仅是对学生课堂学习的有益补充,更能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基层法律工作和人民群众。

法学院与红桥法院有着长期友好的合作,自2016年学院与法院签署框架协议以来,双方在多领域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合作。红桥法院为学院法学和心理学专业本科生、法学专业研究生校外实习、司法实践提供了大量岗位和优质平台。此次大学生志愿者参与诉讼服务活动,不仅是双方合作形式和领域的又一次深入,更是学院与法院在优秀后备法律人才培养、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和审判辅助人员制度改革等方面探索的迈进,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在人才培养工作的有机结合。

签约启动仪式现场